解析:
在现代商业社会中,有些企业或其它单位的工作人员会利用其职务之便,将本应属于公司的财物据为己有,若所涉金额达到了一定规模,就可能面临着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如果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庞大,那么就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还可依法剥夺其个人所有财产。这种行为无疑是违法的,严重损害了公司和员工的利益,我们应该坚决抵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