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公安机构未就非法拘禁案立案调查的情况下,受害人有权向公安部门提交复议申请,或转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行为进行依法监管。
此外,受害者更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控诉被告人涉嫌构成犯罪的事实。人民法院在接手当事人递交的诉状后,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对此进行深入审慎的审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