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表示认罪悔过,而是在刑事诉讼环节中的一种保障措施,主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是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部分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进行保证。这种做法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因为恐惧或其他原因而逃避或干预对他们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同时也需要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以便及时出庭参与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