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所有情况下,凡涉及故意伤害案件并主动投案者,仅当其满足了减刑相关规定时,方可对其予以减刑处理。换言之,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且涉案人员选择自首,那么司法机关应酌情考虑给予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因触犯本罪而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罪犯,在经过减刑之后,其剩余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其减刑后的刑期则不得少于十三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