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执法过程中的诸多案例中,部分违法人员仅以侮辱性的言语攻击正在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干警,抑或是实施了轻度的袭警行为,例如抓扯、普通程度的肢体碰撞等,这些行为尚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
因此,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然而,若此类行为演变为更为严重的暴力袭击,例如殴打等,便会被视为犯罪行为,并需接受严厉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