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法》明确指出,对于性侵事件的受害者,其可以在事件发生之后的任意时刻进行报案处理,然而,对于刑事追究的时限方面却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强奸罪的刑事追诉时效主要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首先,若该罪行所导致的最高法定量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话,那么其追诉时效将为五年;
其次,若最高法定量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话,则其追诉时效将为十年;
再次,若最高法定量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话,其追诉时效将为十五年;
最后,若最高法定量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话,其追诉时效将为二十年。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二十年后仍被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话,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其批准后方能启动追诉程序。因此,尽管半年后依然可以进行报案处理,但能否成功提起诉讼并进入审判环节,将会受到犯罪行为发生时间、证据保存状况、受害者陈述以及证人证言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至于是否能够以强奸罪名进行反诉,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