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受贿罪案件的被告方可提出假释申请。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士,其需履行至少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刑期;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来说,应为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并且在此期间,必须严格遵循监狱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且无再次犯罪的风险,方能获得假释的机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