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简称保释,是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为了保护那些遭受刑事追究但尚未被正式拘禁的人士的合法权益,预防他们逃脱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国家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其寻找保证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交付相应的保证文书,确保他们随时能接受相关调查询问的一种特殊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由当事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对于决定同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再次,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章,明确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最后,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自伤自残方式逃避侦查、暴力犯罪等人员则无法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制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