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实际操作,我们可知,此类措施是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的。具体的实施步骤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取保候审的申请阶段。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之人,都有权利向有关司法机构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请求。而申请的方式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其次,是根据所申请的情况,检察机关、法院会在接受到相关的书面请求后的七日之内给出答复,以确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最后,便是取保候审的执行阶段了。这项任务将由公安部门负责开展并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