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是否要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见面,这往往要根据案件的详细状况以及律师所采取的策略来决定。若律师判断认为有必要深入了解案件细节、更清楚地传达辩护立场,抑或舒缓被告的心理压力,那么他们或许会安排与相关证人进行面对面交流。除此之外,倘若法庭批准采纳了新的证据或情况出现,律师也可能需要与当事人再次会面。
然而,并不是每一次庭审结束之后都必须进行这样的会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