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国家公共财产的非法挪用。对于这类刑事案件的侦查、拘捕和处罚,均由公安机关全权承担。
同时,检察官有责任批准逮捕、参与预审以及提起公诉等相关事宜;而关于检察机关直接管理的案件的侦查和公诉工作,则是由人民检察院独立处理。
至于审判环节,则由人民法院负责。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不得擅自行使上述权力。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