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中,对于被依法实行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的对象及相关机构,有权进行通知。依照现行的法律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各类案件特定的实际情况,有权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是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而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时,必须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