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因打架而导致的刑事拘留期限问题,需依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剖析:
(1)若经鉴定所呈现出的损伤程度仅限于轻微伤或更低等级者,通常将遵循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0日以下的短期拘留;
(2)若鉴定结果表明受害人已构成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则此种行为将被视为故意伤害罪,并由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定罪裁决与量刑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