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凡属累犯者、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以自我伤害或自残等方式试图逃避公安机关调查之嫌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暴力性质犯罪,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罪犯,均无法获得取保候审之待遇。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如累犯身患重症,生活已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