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帮信罪”的基本构成要素及其具体内容:
1.在犯罪主体方面,该罪行的主体属于一般性的群体,包括年龄达到16周岁及以上的自然人。
2.从主观层面来看,犯罪者必须存在故意犯罪的意图,也就是明确知道自己正在对他人进行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协助或辅助行为。
3.在被侵害的客体方面,该罪行主要针对的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和维护秩序。
4.而在客观方面,其表现形式则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
其次,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犯罪者为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那么就符合了立案标准之一。
2.如果犯罪者通过支付结算的方式,使得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以上,那么同样满足了立案标准。
3.如果犯罪者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使得资金达到了五万元以上,那么这也是符合立案标准的情况之一。
4.如果犯罪者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收益超过了一万元,那么这也将成为立案的依据之一。
5.最后,如果犯罪者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者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从事此类犯罪活动,那么这也将成为立案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