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诉讼周期可以分为一般期限与延长期间两大类,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普通类型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为十四日,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送往看守所之日开始计算的。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需要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而检察机关则有七天的时间进行审核,此七日内包括在十四天之内。如果检察机关批准了逮捕申请,那么犯罪嫌疑人将被继续羁押;反之,若未获得批准,则可能面临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况。
其次,对于延长期间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为三十七日,同样是由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由检察机关进行七天的审核。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需要再次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如果检察机关批准了逮捕申请,那么犯罪嫌疑人将被继续羁押;反之,若未获得批准,则可能面临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