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刑事拘留二十余日者能否获释的问题,须依据多元要素进行全面考量。通常,若经公安部门深入调查探寻后发现无任何犯罪实迹存在,或其行为属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无法被认定为犯罪分子;抑或是证据不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属有罪的情况下,应立即释放当事人。然而,若是案情错综复杂,需继续进行侦查工作,并且已有足够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么,相关机构可能就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