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予归还,或者进行了盈利性质的活动,其所涉及的金额在人民币叁万元以上但不足人民币伍万元的,将被判处拘役刑罚。而一旦涉案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伍万元的标准,那么就会被判定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若在此基础上,每次犯罪行为所涉及的金额增加人民币壹万元,则刑期也会相应地增加一个月。对于那些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的情况,如果涉案金额在人民币壹万伍仟元以上但不足人民币贰万元的,将被判处拘役刑罚;而一旦涉案金额达到了人民币贰万元的标准,那么就会被判定为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样地,每次犯罪行为所涉及的金额增加人民币叁仟伍佰元,则刑期也会相应地增加一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