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对涉嫌犯罪者进行取保候审并不强制要求交纳保证金。
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时具有保证人和缴纳保证金的条件时,他们仅需选择其中之一即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我国的取保候审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了两个方面:
一是由保证人提供担保,二是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他们必须向司法机关缴纳一定数量的现金以作为担保。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那么该笔保证金将被依法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