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相比之下,取保候审并不属于行政拘留的范畴。取保候审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而设立的一项刑事法律制度,它具体指在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根据特定情况,对于那些虽已被逮捕但尚未达到收监条件,或是逮捕之后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作出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决定。此举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同时也为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此,司法机关会要求这些人员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必须向其出具书面形式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而避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