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仅凭儿童之口供而缺乏确凿证据,同样可以启动立案程序。
然而,如果该口供能够充分证明存在对儿童实施猥亵之违法行为的真实性,那么就需要对其负起刑事责任并予以立案处理。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公安部门在接到报案、控诉、举报以及自首等相关资料时,应对其迅速展开审查工作。如经审核,发现确有涉嫌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其刑事责任者,应立即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