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现行的相关律法规定,挪用资金达43万元人民币即被认定为金额庞大的范畴,并将面临由三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等严重刑罚。挪用资金罪,即是指商业组织、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雇员滥用其职权便利,私自将所在单位的资金转作个人用途或者借贷予他人,若所涉金额达到法定门槛、且逾期未能偿还满三个月者,又或者虽然尚未达到三个月期限,但涉及金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或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