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选取保释候审的申请者时,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中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已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
其次,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家属亦可作为申请者。
值得注意的是,若犯罪嫌疑人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了逮捕的,那么他们所聘用的律师便有权代表他们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这是相关司法机构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暂时不对其实施羁押的处理方式。对于那些应当予以逮捕的罪犯,如果发现他们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是罪行相对较轻的人员,都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