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公司作为犯罪主体是否能够构成职务侵占罪这一问题,法律专家们予以了否定性的回答。他们解释说,根据相关的刑法规定,可以知道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定的,仅限于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中的个别员工,他们分别按照其所在组织的性质对职务侵占罪进行处理。因此,只要在所有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比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甚至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等这样的机构里工作的员工,而且并未被认定为国家公职人员,就都有可能会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然而,如果这些员工在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那么他们将被视为犯有贪污罪,并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