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经审查不被批准逮捕之后,经确认罪犯确实无辜,他将获得释放;
然而,倘若有必要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那么相关机构将对其提供保释等候审讯,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熟知的“取保候审”措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诉机关(如人民检察院)或执法机关(如公安机关)有权要求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阻碍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同时还需要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