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涉及洗钱罪嫌疑的案件时,公安机关通常会依据法律规定,在十年内停止对相关犯罪行为进行追诉。
此外,若所犯洗钱罪法定最高刑是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也将随时间推移而失去有关追诉权限。不过,如果涉及的是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洗钱罪行,那么即使过了二十年,仍有可能被重新启动追诉程序。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之后,司法机关仍然认为有必要继续追究相关责任,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