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事宜,通常情况下并无必要向相关当事人及家属进行通知。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是由人民法院、检察机关或公安机构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能按要求随传随到而实施的有关强制措施,其本质是一种担保制度。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需要通过书面方式向上述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在收到书面申请之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最后,对于已经被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向其本人公开宣布这一决定,同时要求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