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程序结束之后,通常会在大约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庭进行审判。对于那些已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他们的案件仍然不会因此而停止侦查、起诉以及审理的过程。若被告已被批准采取了取保候审,那么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启庭审之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传唤被告到庭参加审理,并且同时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机构发出通知。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并不会对庭审的进行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