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能通过审查可能源于您提交的申请未满足相应的规定,故有必要重新进行申请。对于新加入的单位以及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士,烦请务必带上上述所需的材料前往我们服务大厅的养老金、失业金及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柜台,填写并盖章确认《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与《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以便完成参保程序。我们承诺对所有接收到的业务申请提供接待和处理服务,只要您所提供的业务资料完备无误,我们将在当天为您完成审批;若发现资料存在缺失或不足之处,我们会一次性向您明确指出,并在二次提交时为您完成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