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辩护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可以从犯罪主体资格这一角度进行无罪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
其次,可以通过探究被告人在主观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意图,从而为其做无罪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
第三,可以根据被告人侵害的具体对象是不是本单位的财物,来为其进行无罪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
第四,可以从被告人是否利用了自己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来为其进行无罪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
最后,还可以通过审查被告人是否实际实施了侵占行为,来为其进行无罪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