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情况下,您完全有权利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企业未履行缴纳社会保险义务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文规定了用人单位须依法为本单位雇员进行以下五项保险费用的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医疗保险。这些保险项目均具有强制性,任何企业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缴纳。若贵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相关监管部门将对此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并可能对贵司的年度审核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如贵司未能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保障,员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而仲裁过程是完全免费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