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由于拆迁安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属于划拨性质,这使得此类住房与我们通常购买的由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用地后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存在明显的差异。
然而,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并且成功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这类住房便具备了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资格。反之,若没有房产证,卖方将无法对该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同时也无法享受到房屋可能带来的任何经济收益。对于买方而言,他们也无法有效地规避可能出现的一房两卖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