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强奸罪,系法律术语,其定义为:不顾及女性意愿,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者其他非法方式,强行与其进行性关系的犯罪行为。因此,从法理上讲,单一个体的妇女无法单独构成此种罪名,而只能作为共犯中的一份子,如教唆犯、帮助犯等角色来参与到犯罪活动之中。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妇女在共同实施强奸犯罪的过程中,不可能以主犯的身份参与其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