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人身伤害问题的处理流程如下: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时,首要的步骤是由相关的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章制度,在机动车及其所有人所购买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进行赔偿。若经过上述赔偿后仍存在不足之处,那么接下来需要考虑的便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在此种情形下,有过错的一方将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如果双方均存在过错,则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的大小,按照相应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