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针对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的案件:其案件审理费用通常在800元至10000元之间浮动;而对于那些涉及到财产权益的案件,我们将基于每项基本服务收取1000至2000元作为初步费用。当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万元时,我们会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的计费比率如下:
1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至6%;
1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费比例为4%至5%;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至4%;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费比例为2%至3%;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至2%;而对于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收费比例则为0.5%至1%。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那么其审理费用通常在1500元至12000元之间浮动;
然而,如果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那么: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其审理费用通常在2500元至20000元之间浮动;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其审理费用通常在2000元至15000元之间浮动。但是,如果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