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意指当事人或者被告人在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的前提之下,得以在特定环境中等待相关审判结果。
然而,尽管已获准取保候审,倘若在此期间出现新的证据显示其存在逃避法律制裁或者干扰诉讼程序之可能性,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仍然拥有权力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其实施逮捕。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逮捕的条件主要包括具备确凿的犯罪事实证据,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并且具有逮捕的必要性。因此,即便已经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但只要符合上述逮捕条件,依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逮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