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开发商擅自挪用预售资金所要承受的法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涉案者利用职权优势,私自占用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资金,从而满足自身的个人利益,或者将此笔款项非法转让给他人使用,其涉及的资金数额较大,且逾期未归还超过三个月的期限,甚至在未逾越这个期限之内,但欠款金额巨大,且作为私人获得利润或者从事违法活动所需的话,将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其次,如果涉案者出于恶意目的,擅自挪用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资金,且涉及的资金数额巨大,那么他们将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而在更加恶劣的情况下,如果涉案者挪用的资金数额极其巨大,则可能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主体构成上的不同,这也成为了区分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一个重要依据。这类犯罪的实施者往往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中的普通职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外资企业、公共事业团体等各种类型的企业。
然而,贪污罪的主体范围相对较为狭窄,仅限于特定人群——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特指那些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具有一定权力,并同时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