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侵占罪应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及侦查工作。尽管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非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但鉴于此项犯罪通常在犯罪所在地进行相关活动,因此具体立案工作通常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在此种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更为适当时,也可考虑将立案权交由该地公安机关行使。关于此点,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一)犯罪地的范围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两个方面:
1.犯罪行为地涵盖了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等与犯罪行为密切相关的场所;
2.犯罪结果发生地则包括犯罪对象遭受侵害的地区、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使用地、销售地等多个环节。
(二)刑事犯罪的报案地点主要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而刑事犯罪的管辖权则受到诸多法律法规的限制:
1.普通刑事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
2.自诉案件则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处理;
3.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情况,则由检察机关负责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