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未能通过取保候审申请的情况,主要原因往往在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较高。
具体来说,他们存在毁损证据、妨害证人、逃避司法机关侦查和审判等潜在风险,或者其涉嫌罪名性质严重。
另外,若被告人无法提供稳定的居住场所,经济状况无法满足取保候审期间的生活需求,或者在过去曾有过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行为记录,这些因素都可能成为取保候审申请被驳回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