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的被告人,其当天是否能获释并非必然结果。取保候审作为针对特定犯罪嫌疑人行之有效的一种法律程序,旨在给予其以担保金或者提出合适的担保人为条件,使其能够暂时从拘禁状态中获得自由,从而不影响到诉讼工作的进行。
然而,具体是否能够在当天便解除对其的限制,则需要根据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在对相关证据和资料进行详细审查之后,以及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耗费的时间来决定。一旦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得以顺利完成并且得到了批准,那么被告人通常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