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情况可理解为个人擅自挪用他人财产而构成侵占罪:
首先,该行为主体应涵盖一般人群;
其次,主观心态上需要具备明确的故意性,同时以非法占有所得为主要目的;
再次,此种行为所触及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且犯罪对象通常为代为管理的他人财物,当然也包括遗忘物、埋藏物等特殊情况;
最后,客观表现形式上需出现将代管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或拒不交出相关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