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的量刑标准:若个人或群体,在受雇于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期间,利用其职权之便,转移本单位的资金,并且已经达到犯罪的界定要求,那么此行为应被判定为“挪用资金罪”。这种情况下,一般的处罚措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不等。
此外,如果他/她所挪用的资金数量极为庞大,那么其面临的将是更严重的处罚——处以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
至于那些挪用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人,他们可能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