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皆有权裁决实施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概括来说,取保候审即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内的司法机关对于未能采取逮捕手段或者已经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依法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