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便可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关于取保候审所应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如果对其采用取保候审措施的话,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性;
最后,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内以及自己亲生婴儿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同样可考虑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前提也是对社会没有产生进一步的危害性。只有当上述条件均能得到满足时,取保候审申请才有可能获得通过。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