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亲属在特定情况下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均可要求变更强制措施;
此外,他们的近亲属或辩护律师也同样拥有此项权利。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时,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值得注意的是,保证人需与案件本身毫无关联,并且具有足够的能力来履行保证义务,即具备稳定的居所和经济来源。
同时,保证人的身份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而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时,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换句话说,公安机关认为对拘留的人不需要逮捕或认为需要逮捕但未得到检察院批准的,需要继续侦查的,都应当在拘留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对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