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详尽分析后发现,在满足以下特定条件时,才有资格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
首先是有可能会被判决处以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采用附加刑的情形;
其次是可能因犯罪行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最后是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只要不带来任何社会安全隐患即可。
然而,如果不满足上述提到的任何一个条件的话,那么就没有资格进行取保候审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