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抢劫罪,系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目的,针对被害人或者保管人实施暴力、威逼或其它强制性手段,从而强行夺取公共或者私人财产的犯罪行为。抢劫罪中的主观构成要素为直接故意,且需具备行使暴力、威逼或其它强制性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务这一明确意图,如无法满足上述条件,则不能构成此项罪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