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洗钱罪的立案金额问题,通常牵涉到巨额资金的流转,然而并无确切的统一规定,但是通常情况下,需要触及到一定程度上能够引发司法机关高度重视的规模。在判定是否构成洗钱罪时,主要依据的因素包括资金的非法来源、洗钱行为的精细程度及其对金融体系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一旦发现存在涉嫌洗钱的交易活动,特别是涉及跨国或者跨机构的大规模交易,即便尚未达到明确的金额门槛,亦有可能触发立案调查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