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洗钱罪行的深远危害,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洗钱罪绝非孤立存在,而是往往与各种上游犯罪紧密相连,进而为司法机关追查带来重重困难,让这些犯罪行为得以逃脱惩罚,而更为严重的情况则在于洗钱犯罪会进一步增强犯罪团伙的经济实力,使其在整个犯罪产业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洗钱犯罪所涉金额极为庞大,这无疑会对国际、国内的金融秩序造成极大冲击,从而动摇国家的经济、政治及社会根基;更有甚者,洗钱犯罪还可能导致国家政权遭受来自贩毒、黑社会、走私、恐怖主义以及贪污腐败等各类犯罪团伙的经济威胁和政治压力,从而催生出所谓的“黑金政治”,甚至使国家的命运完全被这些犯罪团伙所操控。
最后,那些拥有黑钱、脏钱的人,他们会利用手中的资金优势,不断地腐蚀政府、银行、社团、中介组织以及媒体等各个领域,这势必会损害社会组织机构的声誉,加剧社会风气的恶化和腐败现象的滋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