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保释程序时,首先应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向司法机关递交保释申请;
其次,相关司法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其保释请求;经审查确认为可准予保释者,则会要求其缴纳足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人以确保其在保释期间能够遵守法律规定,最后即可着手办理相关的保释手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